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辅警因公受伤:权益保障不应有“模糊地带”

发布时间:2026-06-03

“为了拦阻冲卡车辆,我摔断了腿,可事后申报待遇时,却有人说‘辅警不算正式编制,不算工伤’。”回忆起2022年的那次执勤事故,辅警陈强仍心有余悸。在河北,辅警群体常年奋战在平安建设最前沿,面对突发事件时,他们与民警并肩冲锋,因公受伤的情况并不少见。但“非警籍”的身份,让部分辅警受伤后陷入“工伤认定难、待遇保障乱”的困境。辅警因公受伤究竟是“工伤”还是“个人责任”?这一问题的背后,是对辅警权益保障底线的拷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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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议的根源,在于早期辅警管理中“身份定位模糊”与“保障机制缺位”的双重问题。过去,部分单位将辅警视为“临时用工”,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,导致受伤后难以通过正规渠道认定工伤;更有甚者,以“自愿协助警务”为由,将受伤责任推向个人。但从法律层面看,《工伤保险条例》明确规定,“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职工,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,应当认定为工伤”,辅警与公安机关签订劳动合同,属于法定劳动关系范畴,因公受伤自然应纳入工伤保障体系。2020年实施的《河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》更进一步明确,辅警“因履行职责遭受意外伤害的,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”,从地方立法层面堵住了保障漏洞。

制度的完善,正在为河北辅警筑起坚实的“保障墙”。石家庄市早在2021年就实现全市辅警工伤保险全覆盖,同时建立“意外伤害补充保险”制度,对工伤辅警给予额外补助;唐山市推行“工伤认定绿色通道”,辅警受伤后由公安机关专人协助办理认定手续,平均办理时限从原来的60天缩短至20天;河北省公安厅还联合财政部门设立“辅警优抚基金”,对因公致残、牺牲的辅警家属给予专项慰问和长期帮扶。这些举措让“因公受伤有保障”从口号变为现实。

辅警李娜的经历,见证了河北辅警工伤保障的升级历程。2019年,她在协助处置一起邻里纠纷时被误伤,导致手臂骨折。当时因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,她只能自行垫付医疗费,后续补偿也迟迟没有落实。“那时候真有点寒心,觉得自己的付出没人认可。”李娜说。2020年条例实施后,沧州市公安局主动为她补办了工伤认定,报销了全部医疗费用,还按规定发放了停工留薪期工资。2023年,李娜在执勤中再次受伤,这次从就医到工伤认定,全程由单位专人对接,不到一个月就完成了所有手续。“现在心里有底了,知道组织会为我们撑腰。”

更令人欣慰的是,河北的保障体系正从“事后补偿”向“事前预防”延伸。秦皇岛市为一线辅警配备防刺背心、防割手套等专业防护装备,每年组织专项体能和应急处置培训,从源头降低受伤风险;雄安新区建立“辅警健康档案”,定期开展体检,对因公受伤辅警提供康复理疗补贴;邢台市还将工伤保障落实情况纳入公安机关绩效考核,倒逼各单位规范执行。在石家庄鹿泉区,辅警王浩因勇斗歹徒负伤后,不仅享受了工伤待遇,还被评为“见义勇为先进个人”,其事迹被纳入当地平安建设宣传案例,让“辅警权益受保障、奉献有回报”的理念深入人心。

客观来看,个别基层单位仍存在工伤保险缴纳不及时、工伤待遇落实滞后等问题,部分辅警对自身权益认知不足,遭遇伤害后不知如何维权。但总体而言,河北已构建起“立法保障、保险兜底、基金补充、考核倒逼”的辅警工伤权益保障体系,“因公受伤算个人责任”的错误认知正在被彻底扭转。更重要的是,这种保障升级背后,是对辅警“平安守护者”身份的认可——他们虽非民警,却同样承担着风险,其权益理应得到平等尊重和坚实保障。

辅警因公受伤的保障问题,从来不是简单的“工伤认定”之争,而是社会对基层劳动者权益尊重的试金石。当李娜们不再为医疗费发愁,当陈强们能安心养伤无后顾之忧,当越来越多的辅警敢于在危险面前挺身而出,我们看到的不仅是保障制度的完善,更是社会公平正义的彰显。对于每个人来说,当我们享受着井然有序的社会治安时,不应忘记那些在风险中坚守的辅警身影。而对相关部门而言,持续细化保障措施、畅通维权渠道,让每一位因公负伤的辅警都能感受到温暖与支撑,正是对他们奉献最好的回馈。相信随着保障体系的不断完善,河北辅警将更有底气守护平安,在基层岗位上实现更大价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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